【教育整顿.我为群众办实事】耄耋老人起诉离婚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
2021-04-22 15:38:2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张钰茜 | 作者:沈燕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0258

新湖南客户端4月22日讯(通讯员 沈燕)近日,东安法院审理一起耄耋老人起诉离婚案,经过承办法官调解,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:原告唐某某与被告李某某自愿离婚,被告李某某返还原告唐某某彩礼5000元。

原告唐某某今年已是94岁高龄,2017年经人介绍与60多岁的李某某相识,双方于2018年办理了结婚登记,原告唐某某在婚前给付被告李某某彩礼20000元。婚后,因被告未经常在原告家居住,不能很好的照顾好原告的生活起居,双方为此产生矛盾,原告为此诉至法院,要求与被告离婚,并要求返还全部结婚彩礼。

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,原告年纪较大,在庭审过程中情绪激动,对离婚愿望强烈,被告虽同意离婚,但不愿意返还结婚彩礼,承办法官在庭审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,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彩礼应当返还的几种情形。考虑到本案原告年纪较大,给付彩礼已导致其目前生活困难,但被告目前亦无劳动能力,也无收入,无全部返还的能力,故被告最后同意返还原告唐某某部分彩礼,双方一致达成如上调解意见。

东安法院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,在审判活动中始终坚持“调解优先,判调结合”的工作原则,并秉持案结事了的审判理念,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,竭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,并即时履行,最大程度的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,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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